方案背景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》 (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)
將于今年6月5日起施行的新《噪聲法》少了“環境”二字,也就更加明確法律管控的對象重點為人為噪聲,解決了部分噪聲污染行為在現行法律中存在監管空白的問題,下實功、用實勁、出實招治理噪聲污染,真正還靜于民。
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》 (2021年11月2日)
“ 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,加快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。到2025年,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,全國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%。
方案介紹
聲感城市-城市聲環境創新感知平臺,聚焦城市噪聲管控和治理,依托定向發聲、聲源定位、聲音成像、噪音監測等前沿聲學技術,引入“城市空間聲場”概念,從“噪聲監測”“噪聲定位”“噪聲治理”三方面進行【城市聲環境立體監測和綜合治理】,提升城市聲環境的精細化治理和科學化監管水平。
1、噪聲監測
依據“多維感知、實時監測、合規取證”原則,構建城市噪聲監測體系。對工業、道路、建筑工地等特定噪聲敏感區域自動監測、多點捕捉,結合GIS系統,形成實時噪聲分布圖,并通過城市運營管理中心實現多部門聯動閉環處置。
噪聲監測可匯聚城市管理的視頻監控資源,結合噪聲監測系統,實現對廣場舞擾民、店鋪吸客喇叭聲等違法證據實時監測與采集,推進執法正規化、規范化。
2、噪聲定位
依托聲像圖數據采集、布控比對報警等技術手段,實現對噪聲源快速、精準定位與可視化,對工業,道路及建筑噪音進行常年不間斷的自動記錄,實時發布。
如城市交通方面的噪聲定位,可助力交管部門對違法鳴笛、炸街車轟鳴等產生的噪聲源進行實時定位,通過噪聲源定位,輔助交管部門對該類行為進行后續的治理和管控。
3、噪聲治理
從源頭降噪、傳播降噪、工業吸音三方面著手,對聲音源頭進行處理,使用定向發聲設施,固定區域播放,降低如廣場舞與校園操場等對周邊環境的噪聲干擾;對超標噪聲源傳播途中進行監測預警,如對車輛鳴笛、改裝車炸街進行實時監控,依法處理等;對設備噪音以音學超材料進行吸收阻隔。
如通過全天候感知城市校園操場噪聲、高速車道超速轟鳴聲、廠區聲排放等聲污染,填補因人員受限導致的監管治理盲區,實現改善和保持治理成效。
本方案主要建設內容包括:噪聲自動監測系統、違法鳴笛抓拍系統、炸街車抓拍系統、智慧舞場系統、校園定向廣播系統、高速定向廣播系統、隧道定向廣播系統等。
方案優勢
1、提升聲環保理念,助力城市噪聲管控
響應噪聲法的要求,把城市噪聲污染問題真正重視起來,提升城市聲環境水平。
2、一站式服務,助力噪聲管控系統化
通過檢測、定位、治理一站式的管控,采用系統化的方式把噪聲管控“管起來、治起來”,讓噪聲治理“有法可依“,”有招可用”。
3、創新、科學,助力噪聲管控科技化
提供多樣化的創新聲學技術和應用方案,解決多場景多形態的噪聲污染問題。
4、未來城市規劃
從城市聲環境建設角度切入智慧城市、文明城市、未來城市規劃。